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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细则公布

此次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要自主安全可控,同时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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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宣布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启动。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此次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要自主安全可控,同时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

  《通知》结合六大类试点示范项目的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要素条件,推荐项目应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

  根据《通知》内容,六大类试点示范项目的要素条件具体包括:一是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工厂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模型,并进行了模拟仿真,设计相关的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实时数据库平台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等。

  二是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求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可靠性评价等先进技术,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ERP等。

  三是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实现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等。

  四是以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在个性化定制方向上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个性化定制需求的企业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协同开发/云制造方向上建立协同开发/云制造平台;在电子商务方向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比重不低于20%,或者行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也是推荐对象。

  五是以物流管理、能源管理智慧化为方向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项目,或者建立智能化的物流管理体系和畅通的物流信息链,或者是构建智能化的能源管理体系。

  六是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与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可通过云平台对装备(产品)运行数据与用户使用习惯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为用户提供在线监测、远程升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增值服务,以及运用大数据技术将自动生成的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推送至用户。

  《通知》还要求,试点示范项目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被推荐单位需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下载。

  3月初,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下发了《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5年启动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此次下发《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该专项行动内容,表明该项目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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