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行政审批下放VS地方保护

一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安防准入门槛降低,一面是地方保护主义有碍行业的健康发展,封闭的市场扼杀创新的积极性,中小型厂商呼吁市场的公平性竞争。
资讯频道文章B

行政审批下放VS地方保护

——安防市场竞争加剧公平如何保障

  安防资质门槛降低

  近期,a&s调研了解到,华东某个安防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安防乃至智能化工程市场游戏规则变化的信号是:承接平安城市和智能交通项目只需具备建筑智能化资质。而在此之前,很多项目规定投标方还需要安防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具体的内容如下:

  在招标序号为 SGCHW2015-001 号项目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主要条件”一栏规定:这个项目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这或从间接说明 2014 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提及的“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得到有效落实,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春风吹到了安防领域。

  安防资质门槛的降低,在安防IT化大趋势下,意味着更多泛IT化的企业可以参与安防领域的市场竞争中来,开放的市场有可能导致安防产品价格战继续的恶化,集成商的利润进一步受到挤压,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损害行业的发展。而对用户来说,则可以面对更多的选择,迫使厂商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技术和产品的迭代周期。

  地方保护主义需警惕

  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虽然下放相关审批权力,降低行业的准入门槛,但在相关的市场调研中我们也得知,安防视频监控厂商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也很大,如在有些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对地区外的视频监控产品有严格的限制,对协会会员及协会制定产品也有要求,同时在验收阶段,除了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外,也要其他部门如消防颁发的合格证,看似合乎情理,其实无形之中造成非市场因素的竞争成本加剧,导致地区市场封闭性强,区域壁垒引起的示范性作用便是最终损害行业的信誉和用户的使用体验。

  安防视频监控关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得益于我国人流量大、地区管控范围广等情况,国内视频监控技术应用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一些主流厂商提供的视频监控解决方案受到国外同行的认可,过硬的产品质量、优秀的解决方案,适合的价格都让中国厂商获得很多的赞誉。如果我们在市场竞争中坚持公平公正,减少项目过程中非市场因素的作用,让更多有创新、有技术亮点的产品更多地运用到项目实践中,那对于我国安防产业赶超欧美、引领世界安防产业发展便指日可待。而一个封闭的市场必将导致垄断现象的出现和技术发展的停滞不前,所以安防产业在资质门槛降低的时候,非市场因素的壁垒应该被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更应该连根拔起。

  行政审批的相关知识

  事实上,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于2001年10月。主要是由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以及更加广泛地组织和加入各地区、各国之间的商贸协议,旧有的行政审批体制开始无法适应自由市场呼吁的开放创新和公平竞争的需求,其中有些审批限制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2012年4月,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取得重大突破——第六批取消审批项目内容获得通过,并于8月22日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13年5月,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等。

  这些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无疑对各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激活大众创业、市场创新、增加就业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