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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庭审录音录像规定”到“智慧法庭”有多远?

在政策和技术的双重引导下,各地“科技法院”的建设势必将进入高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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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人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庭安装使用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

  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变革

  法院庭审录音录像一直以来都在根据法院庭审的规定和录音录像技术的发展水平不断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当时的规定还指出从合法性来讲,录音录像不是法定的庭审记录方式。在诉讼法有关规定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录音录像不能取代法庭笔录,只是作为书记员补正笔录或不予补正的依据,避免当事人与书记员对笔录是否需要补正产生不必要的争执,以增强法庭笔录的证明力。

  2014年7月,《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 2018年)》则指出要求完善庭审公开制度,推进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以图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

  即日起施行的新版《规定》,不仅提出了录音录像的新标准,同时还增加了录音录像的新功能。新版《规定》,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不允许选择只录音不录像。录像中包括了图像信息,能看到法庭布置、庭上人员的言行举止。新功能的增加最为显著的改变是庭审录音录像可直接替代法庭笔录。人民法院还可以播放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到2017年2月21日12点为止,全国累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直播庭审案件已达105371 件,很显然,庭审录音录像通过视频向公众直播,已经成为了我国法院司法公开的常态。

  智慧法庭时代的庭审新模式

  在新版《法院庭审录音录像若干规定》施行之前,智慧法院的概念已经响彻已久,多家安防企业推出的智慧法院行业解决方案,全方位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需求。

  其中苏州科达股份在科技法庭解决方案中,高度集成化的庭审主机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还具有语音激励,视频自动跟踪、庭审法纪智能检测等功能,还能在网络上直播点播庭审活动,满足法院对庭审过程真实再现和阳光审判的要求。

  而天津天地伟业的数字庭审系统从庭审现场音视频跟踪采集、视频传输、多画面合成显示、同步刻录存储和集中管控等实现一站式覆盖,将同步录音录像与庭审与业务相结合,贯彻科技法庭的应用理念。

  在政策和技术的双重引导下,各地“科技法院”的建设势必将进入高峰时期,审讯行业的竞争也不乏激烈,目前,业内主流的安防厂商均已推出了各家颇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科技法院”系统解决方案,随着庭审业务需求的驱动,集成多媒体证据展示、远程质证、远程开庭等功能的庭审系统也预示着"智慧法庭"正在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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