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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技术系统管理平台概念的一些解释

资讯频道文章B

1、 近些年来,为什么会有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需求提出来?
答:大的前提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提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宏观要求。这项要求具体落实到公安业务上主要就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安部于2004 年开始在四个试点城市开展“平安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建设项目是“视频监控系统。2005 年在总结四个试点城市建设经验
基础上,继续提出22 个试点城市及“3111 工程”。由于国内从来没有大规模开展城市规模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公安部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陆续出台一些指导意见,期望能够指导各地的试点工作。当时的情况可以用“实践指导理论”
来形象地描述,因此各地的试点工作没有规则可执行,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公安部SAC/TC100 根据当时的现状,马上着手开展了城市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陆续提出了系列标准。这个“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
台”的概念主要是在GAT/669-2006 标准提出来的。此外作为新兴的电信业务,中国电信“全球眼”、中国网通“宽视界”也提出相应的建设标准。
提出“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就意味着一个城市级的监控报警系统不再是一个区域性的监控报警系统了,它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除了前端监控资源(摄像机系统、报警系统等)之外,还应该有自己的管理中心(平台),有监控和报警
的响应中心(监控中心)、有传输通道(传输网络)、有录像管理(存储及存储管理)。

2、 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概念?目前业界对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理解有哪些误区
吗?与监控中心的差别?
答: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概念:在GAT/669-2006 中对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是这样定义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是联网系统的核心系统软件。该软件在结构上包含应用集成模块、应用模块、服
务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和系统协议模块。”
按照上述的定义,它是一个纯软件系统,由若干个模块组成。但是我们感觉到如果仅仅将其定义为一个纯软件系统对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来讲有些不平衡。因此我们将构成一个完整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硬件设备,如PC 服务器、
网络交换设备、防火墙等也纳入了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概念中。至此,我们理解的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应该由软件的功能模块+硬件设备组成。
之所以这么定义,是因为一个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性能除了软件功能模块所能够提供的能力之外,硬件设备也是非常关键的底层设备。譬如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除了我们在功能模块中要仔细考虑之外,在硬件设备中我们也可以采用冗
余技术、集群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来解决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问题。

目前我们感觉到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公安用户和一些传统安防工程商对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错误理解方面。
主要问题是:管理平台和监控中心概念混淆。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多是模拟系统,系统实现的功能非常简单,而且全部在用户的监控中心内实现,没有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专业概念,因此很容易认为现在
提出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就是原来的监控中心,进而将两个概念弄混淆。
此外,在SAC/TC100 的GAT/669-2006 标准中,虽然对“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有明确的定义,但没有明确其位置。而且在该版本中,也同样将监控报警管理平台与监控中心放置在同一个物理位置,因此也在另一个方面误导了读者。这个问
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GAT/669-2006 是在很匆忙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有很多问题也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解释和要求,因此特标记为“-T”,T 是推荐的意思。
我们根据自己的实践认为,监控中心应该从传统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概念中剥离出来。一个完整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应该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 前端监控资源
(二) 传输网络
(三)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视频管理中心)
(四) 监控中心
如果我们把数字化的视频监控图像、报警信号以及来自于第三方系统的二进制数据理解为“信息”的话,那么“监控中心”可以理解为“信息的响应中心”;“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可以理解为“信息的管理和交换中心”;“传输网络”是信息的传输通道;“前端监控资源”是信息的起始源。

3、 有人讲到,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可以分为以DVR 与DVS 为管理单元的两种解决方案,这种划分是否合理?两种不同解决方案有什么不同之处?
答:我们不认同这种概念。DVR、DVS 在系统分类里面应该归属为“前端监控资源”,而不归属于“监控报警管理平台”。一个规范的、用户友好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应该可以管理多种品牌的DVR、
DVS。但很不幸,由于目前没有中国统一的、标准的、强制性的视频编解码标准的问题、企业出于竞争考虑等问题,各个厂商的编解码标准不尽统一,在兼容性方面存在非常大的问题。
现在已经不存在单独的DVR 和DVS 解决方案了。绝大多数的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都可以提供混合的解决方案。
相对于DVS,DVR(特别是大通道数的DVR)由于目前处理芯片能力问题,从管理的角度来讲较DVS 问题要多一些。主要的问题是多工情况下(指录像、回放、浏览需求并发存在情况下)DVR“假”死机问题。

4、 据了解,先进视讯的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是推出集中存储的解决方案为主,那么,目前业界的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及解决方案是否有主流存储方式?是集中存储与分布
式部署相相结合,还是集中存储?或前端存储?未来的趋势又是怎样的?
答:的确是这样。但我们也不排斥分布式存储以及前端存储。对三种存储方式我们都可以支持。未来应该是以集中存储为主,集中存储应该支持分布式结构,辅助以前端存储,前端存储主要是指使用DVR 实现廉价的存储。存在的问题是这
种方式在执行录像计划、录像回放、录像搜索命令时较集中存储效率要低。

5、 NAS、SAN、DAS 哪一种存储方式会是未来的主流?为什么?
答:我们认为是SAN。这里的SAN 主要是指IP-SAN。由于网络化的视频流具有明显的IP 特征,这非常适合于使用成熟的IP 策略对其实现规划和管理。
此外,按照“摩尔定律”,芯片技术不断在发展,IP 交换技术和产品也在不断地升级,原来的带宽和交换能力不足问题、产品价格问题已经不再是用户主要注意的问题了。
在NAS(网络附加存储)、SAN(存储网络)、DAS(直接存储)三者之间就成本和技术进步角度,SAN 最具有竞争力。

6、 目前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是以多管理中心为主还是单管理中心?为什么?未来的趋势?
答:目前多数是单管理中心。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个原因是电信和公安的标准没有提及到多管理中心概念。电信标准未提及(截至到目前为止)主要原因是电信企业多偏好与用硬件来解决管理瓶颈问题,典型的如“集群”;第二个原因是GAT/669-2006 没有提出多管理中心概念;第三个原因是多管理中心在软件构架实现方面需要一些技术技巧,这些技巧不是每一个软件提供厂商都可以可靠地掌握,需要很多的实践检验和不断地修改。
未来的特点将是多管理中心,具有分布式结构,功能模块化,模块积木化,系统个性化-更加贴近用户的需求。

7、 您认为城市监控报警管理平台要实现与其它公安业务信息实现交互,应怎样保证公安信息的安全性?
答:视频监控专网与公安业务信息网互联互通是必然的趋势。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标准的制定。但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需要一些时间和新的技术的推出。
目前的解决办法有两种。第一个办法是物理隔绝。视频信号通过解码还原为模拟视频信号,然后再通过位于公安信息网内的编码器再编码,通过这种办法实现监控专网的视频信息单向传输至公安信息网。第二个办法是通过网闸隔离。
目前第一种办法已经得到SAC/TC100 的认可,第二种办法SAC/TC100 还没有明确的态度。

(备注:本文仅就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概念进行探讨,仅代表北京先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观点,这些观点可能会存在疏漏及与其它视频管理平台供应商观点不符,因此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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